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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选举产生第二届股东大会股东代表
发布时间:2013-03-16 20:1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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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四条,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”的规定,我公司按照《募股办法》及公司实际募集股本情况,参照第一届股东大会股东代表选举办法,制定了第二届股东大会股东代表选举办法,并经股东表决同意后付诸实施。

与第一届股东代表选举办法相比较,本次股东代表仍以出资5万元以上(含5万元)的股东作为自然人股东直接获得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,而其他股东则按不少于6万元的出资额度选举产生一名股东代表,获取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。

为此,公司于2月26日、28日、3月1日分三个批次,把出资2500元的2400名股东、出资5000元的4名股东、出资1万元的22名股东和出资2万元的21名股东组织到公司五楼会议室,以无记名投票、自主推荐和抽签等三种形式,选举产生了21名股东代表。

这21名股东代表均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技术水平,思想认识较高,为人处事能力较强,他们以在股东中的良好信誉获取了代表资格,并依法与所代表的股东签署了委托协议书,为第二届股东大会的胜利召开奠定了基础。

股东正在签到

股东正在聆听第二届股东代表选举办法